1.邯郸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2.邯郸火车站限行吗?私家车今天去火车站

3.2016年1月1日河北邯郸鸡泽限什么号

邯郸天气预报7天一周_邯郸天气预警

虽然夏天到了,但是还是会有很多地方都还在下雨,当然也会有一些炎热的地方,在河北今天就有发布红色高温预警,所以小伙伴们在前去游玩的时候还是多注意天气,下面随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河北高温红色预警

河北省气象台3日发布了今年首个高温红色预警信号:预计4日白天,中南部地区最高温度可达37-39℃,其中保定南部、石家庄、衡水、沧州西部、邢台、邯郸西部局地可达40℃。

另据省气象台预报,未来三天,河北大部地区大部时段晴到多云,多地有雷阵雨,4日午后到傍晚雷雨时部分地区伴有强对流天气;4日夜间到6日,北部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各地气温先升后降,冀中南天气炎热。

具体来看,3日夜间,承德东部、邯郸西部多云转晴,其他地区晴间多云。

4日白天,张家口、承德、保定、廊坊北部、石家庄、邢台、邯郸晴转阴,午后到傍晚有雷阵雨,雷雨时伴有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其他地区晴间多云。4日夜间到5日,全省阴,张家口、承德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其他地区有雷阵雨。

5日夜间到6日,东北部地区阴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南部地区多云,其他地区阴有阵雨或雷阵雨。

另外,河北省气象台还发布了干旱橙色预警信号。据7月1日气象干旱监测显示,沧州、衡水、邢台三市大部分地区达到重旱以上等级,并且未来一周旱情将持续发展。

从降雨情况看,4日白天,张家口、承德、保定、廊坊北部、石家庄、邢台、邯郸晴转阴,午后到傍晚有雷阵雨,雷雨时伴有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其他地区晴间多云。4日夜间到5日白天,全省阴,张家口、承德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其他地区有雷阵雨。5日夜间到6日,东北部地区阴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南部地区多云,其他地区阴有阵雨或雷阵雨。

从气温情况看,4日,北部地区设区市(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最高气温为31℃至37℃,中南部地区设区市为37℃至40℃。5日,北部地区设区市最高气温为28℃至34℃,中南部地区设区市为34℃至40℃。6日,北部地区设区市最高气温为25℃至29℃,中南部地区设区市为29℃至34℃。

还能去游玩吗

不建议游玩,毕竟天气炎热在外面游玩容易中暑,大家可以选择去一些避暑圣地游玩。

邯郸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为了不断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邯郸市大气环境,2022年将继续实行机动车按尾号轮流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下面是2022年邯郸最新限行措施,限行时间尾号和范围详情见下文。

限行措施

(一)限行期间,常态化执行机动车号牌号码尾号每天限行两个数字的交通管理措施(含临时号牌、外地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按照“京津冀一体化”的原则,机动车尾号限行数字与北京同步进行轮换。各县(市、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数字与市主城区保持一致。

当前常态化限行按照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2022年1月3日开始参照北京同步轮换,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调整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二)限行期间,军队、警务、消防、急救、应急抢险(抢修)、环境执法(监测)、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园林、环卫作业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用车,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通勤班车、校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行政执法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残疾人驾驶)、民生保障(瓜果蔬菜、米面粮油、农副产品、汽、柴油、天然气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污水厂淤泥外排车辆;其他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物品运输车辆,经市大气办审批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不予限行)等车辆除外。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喷涂车辆标识的,应当在车辆前后明显位置喷涂统一标识,并由相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持有效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三)限行期间,当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大气污染防治I级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四)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通过电子抓拍或现场处罚的方式,处以一百元罚款。

(五)限行期间,邯郸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分别为不同限行区域,当日同一限行区域处罚间隔为3小时,限行车辆驶入不同限行区域或3小时后仍在同一限行区域内行驶的,当日将会被连续处罚。

限行范围

(一)市主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区域: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路)以南,联纺路(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

(二)各县(市、区)城区限行区域,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自行确定。

限行时间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每日限行时间为:7:00—20:00。(三)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行。

邯郸火车站限行吗?私家车今天去火车站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邯字〔2017〕1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邯郸市禁限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通告如下。

法律依据

一、禁止燃放的时间、区域和品种

(一)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二)在市主城区范围以外,市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预警时,在预警期间和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三)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电子礼炮、铁炮、拉炮、擦炮、甩炮等非法、超标、非标烟花爆竹。

(四)本通告所称“主城区”,是指西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东至尚代线(向北顺沿邯临路、开发区经七街、惠泽路、001乡道经贾口村延伸至青兰高速),北至青兰高速,南至南环路(向西延伸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向东顺沿渚河、支漳河、中华南大街、平安路<含所穿行的左西村、南堡崔村、南堡中村、南堡李村、南堡前村全域>、邯大公路、京广高铁、309国道延伸至尚代线)所围合的范围。

(五)主城区以外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和公共安全要求的禁限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主城区以外的县(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允许燃放的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正月十五7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的场所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100米范围内;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和输变电设施、通信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国家机关、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附近;公众场所、集贸市场、商场、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等人员密集场所;楼道、楼顶、阳台、平台和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不足烟花爆竹产品说明要求安全距离的地点;市、县级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的其他地点。

三、烟花爆竹销售管理与处罚

全市行政区域内一般不再增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市主城区范围内严禁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主城区以外每个乡镇设置零售点不超过3家。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行政审批、安全监管部门不予审批设立春节期间零售点(临时零售点)。鉴于邯郸市行政区域调整,邯郸市供销社直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保持原经营区域不变。

对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烟花爆竹购买公安、安全监管、供销部门负责建设全市烟花爆竹信息追溯系统并建立零售环节实名购买制度,实现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购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与处罚

主城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按照本通告和当地政府规定安全燃放。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批准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燃放单位和人员燃放。对未经批准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职责分工(一)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宣传教育,公布举报电话。

(二)公安部门要加强社会面的防范控制,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燃放行为,依法处理违法燃放人员。

(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四)供销部门要加强系统内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管理。

(五)全市禁限燃放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委会、小区物业公司、经营门店为禁限燃放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禁限燃放责任人,应当按照本通告和当地政府规定做好辖区居民及单位职工的禁限燃放宣传、教育、监督工作。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燃放规定,安全、文明地燃放烟花爆竹。每位市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劝阻、制止、举报不文明燃放行为和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邯政告〔2017〕1号)同时废止。

2016年1月1日河北邯郸鸡泽限什么号

邯郸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87号)要求,预计11月17日至19日可能出现连续3天重污染天气。邯郸市政府决定邯郸市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从2016年11月16日0:00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每天7:00—20:00实行交通管控

11月16日限行号牌尾号3和8,

11月17日限行号牌尾号4和9,

11月18日限行号牌尾号5和0,

11月19日限行号牌尾号1和6,

11月20日限行号牌尾号2和7的机动车辆(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响应区域内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通行(办理通行证的除外)。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公交车、出租车、非本市车辆除外。

邯郸: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1月4日起每天限两个号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经邯郸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市气象台会商研判,市政府决定于2016年1月4日0:00—1月6日6:00,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延长Ⅱ级应急响应。

4日至5日每日7:00至20:00,市主城区(高铁线以西、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北环路以南,含外环路)、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车辆限行管制,4日限行号牌尾号1和6、5日限行号牌尾号2和7的机动车辆(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