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入成都通知今天

2.7月29日起成都市成华区部分地铁车站暂停运营

3.成都购房最新政策2023

4.成都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5.成都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怎么处理

成都今天最新通知_成都今天发布最新通告

2023年成都购房资格最新政策汇总来啦,包括购房资格预审、限购区域及政策、购房资格顺位等信息。

最新消息:

成都出台通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可购买一套住房

为坚持贯彻“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解决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可以作为单独家庭在户籍对应的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收,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税率综合征收”的政策。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17日,成都出台通知,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11月18日起施行

01

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02

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点击查看:政策解答

成都出台通知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进一步优化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在销售方式、销售流程上进行了优化完善,比如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两类,即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及普通购房家庭。

点击查看:实施细则

、成都住建出台新政: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与限购区域限制!

点击查看:实施细则 | 细则解读

五、四川共有产权房来了!重点面向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但买不起商品住房的城镇无房群体供应!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六、2022年5月31日,成都住建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购房资格放宽、税费降低、多孩可多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等!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政策调整后和原有政策有哪些区别?

购房资格预审

在报名登记方面,购房申请人凭“购房资格预审码”,通过成都市住建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应用客户端购房登记系统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间不少于1天。未取得“购房资格预审码”的,购房登记系统不接受其报名登记。

点击查看:购房资格预审办理流程

出入成都通知今天

成都高新区场所暂停营业通知2022

全区养老院、福利机构等实行封闭管理。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

肖家河、芳草街、石羊、桂溪、中和街道茶楼茶铺、健身房、室内游泳馆、洗浴场所暂停营业。

餐饮机构暂停承办宴席,鼓励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配送服务。

合作、西园街道酒吧、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影剧院、游戏厅、网吧、健身房、室内体育场馆、游泳馆、室、台球厅、洗浴场所、美容店等各类空间密闭场所暂停营业;餐饮机构暂停堂食;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景区景点按50%限流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暂停宗教活动;发生疫情的大中专院校加强管理防止扩散;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线上教学。

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工地实施“防疫泡泡”闭环生产;暂无条件的企业、工地,实行“一扫四查”和“两点一线”管理。

自2022年11月30日0时起施行,暂定实施5天。

7月29日起成都市成华区部分地铁车站暂停运营

四川防疫电话:028-12345

1.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可自由流动,入川时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川后需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2.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对有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5.无中高风险地区但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来(返)蓉人员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疾控”“健康成都官微”“成都社治”查看最新来(返)蓉措施。

成都购房最新政策2023

最近这段时间,因为疫情的反复,很多地方都受到很大的影响,除了景区之外,交通自然也被影响。就在今天,成都地铁官方微博发出通知,7月29日起成华区部分地铁站点暂停运营。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最新通知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自2022年7月29日起,成都市成华区部分地铁车站暂停运营服务,双方向列车不停站通过,具体恢复时间待另行通知。请市民乘客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来源:成都地铁官方微博

成都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成都出台通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可购买一套住房

为坚持贯彻“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解决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可以作为单独家庭在户籍对应的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收,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税率综合征收”的政策。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17日,成都出台通知,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11月18日起施行

01

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02

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span font-size:30px;font-weight:700;background-color:#ffffff;"="">成都出台通知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进一步优化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在销售方式、销售流程上进行了优化完善,比如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两类,即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及普通购房家庭。

、成都住建出台新政: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与限购区域限制!

成都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怎么处理

一、成都住建出台新政: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与限购区域限制!

点击查看:实施细则?|?细则解读

二、四川共有产权房来了!重点面向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但买不起商品住房的城镇无房群体供应!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政策解读

三、2022年5月31日,成都住建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购陆灶房资格放宽、税费降低、多孩可多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等!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政策原文?|?政策解读

政策调整后和原有政策有哪些区别?

四、2022年5月敬轮1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住房认定标准有变化!

点击查看:详细信息

以往政策具体如下↓

购房资格预审

从2020年11月25日起,购房申请人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唤辩腔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的,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即申请人在购房前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经系统数据预审符合购房条件的,生成购房资格预审码。

点击查看:购房资格预审办理流程

限购区域及政策

早稿扮据成都住建2022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关和衫于限购规定如下:

一、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0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0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市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

  温馨提示:

1、购房区域中的中心城区指: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龙泉驿区、高新区(含高新南+高新西)、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灶埋 2、购房区域中的近郊区指:

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

3、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另外,

2019年12月4日14:24,成都市住建局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网友关于“建议放开高新南区区域限购”提议时表示:

具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但具有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不能到高新南区购房。

2019年12月4月18:03,成都市住建局再回复市民:

为切实解决刚需购房问题,促进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具有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购房; 具有成都天府新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也可到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

  》》》成都人民购房资格自查表

成都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是要处理违法的。

在成都违法停车收到罚单是必须要去交警队现场办理,交警给现场开的停车告知单是通知车主已经违法停车了,交警现场开的不可以在银行交罚款。需要车主去单子上的地址去开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然后车主才可以去银行交罚款。违法停车告知单本身就起着告知的作用,只要见到自己车上有告知单,就证明已因违法停车被交警拍照了,及时到告知单上写的地点处理违法即可。

违法停车告知单的意思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没有依法把车停在停车位或停车场等符合规定的位置上,而被交警贴上告知单即违法停车告知单。看到这张单子,就是告诉车主被拍照取证了。违法停车告知单没有处罚决定书的功能,被告知人拿着这张单子去交罚款是不对的。

违停告知单不处理会有以下几种可能的后果:

1、罚款加倍处理:一些地方的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如果违停告知单在规定时间内不处理,将会对罚款金额进行加倍处理;

2、限制办理车辆相关业务:如果违停告知单长时间不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限制车辆相关业务的办理,如车辆年检、车辆转移等;

3、车辆被锁定:一些地方的交通管理部门,如果对于拒不处理违停告知单的车辆,可能会采取锁轮等措施,以限制车辆的使用;

4、被追加处罚:如果长时间不处理违停告知单,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追加处罚,如拖车罚款等;

5、影响个人信用:违反交通规定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可能会影响个人的贷款和信用卡等申请。

违停告知单不处理的解决方法如下:

1、查看告知单上的信息:仔细查看告知单上的停车时间、地点、罚款金额等信息,确认是否确实违规停车;

2、缴纳罚款:如果确认自己确实违规停车,应尽快缴纳罚款,避免罚款金额加倍或导致其他不必要的后果;

3、申诉:如果认为罚款不合理或者存在误判,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违规停车;

4、按时处理:无论是缴纳罚款还是提出申诉,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后果,如罚款金额加倍或限制车辆相关业务的办理等。

违章停车告知单和罚款单的区别具体如下:

1、名称不同:一般告知单的全名是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而罚款单全名则是违法停车告知单;

2、内容不同:罚款单上记录的信息比较齐全,一般有车牌、车身颜色、车辆类型、违章时间和地点。而告知单上的内容没有罚款单齐全,只是通知车主车辆出现了违停的行为;

3、开具的人员不同:一般罚款单是由交警开具,而告知单是由协警开具;

4、法律效力不同:一般罚款单需要在15日之内处理,如果超过15天就会产生滞纳金,而且在系统上能够查到车辆的违章情况。而告知单一般车主认错积极的话,就会免除罚款,不会录入系统了。

违法停车告知单有以下三种:

1、交警贴的罚单叫做《违法停车告知单》;

2、协警贴的罚单,叫做《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

3、城管贴的罚单,叫做《城市管理行政违法停车告知单》,这种罚单处理去交警队,而是去城管单独的柜台去处理。

综上所述,为避免不必要的罚款和限制,建议尽早处理违停告知单,按规定缴纳罚款或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机动车停放时,须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器,锁好车门。

第六十二条

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须迅速驶离;

(二)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在设有人行道护栏(绿篱)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障碍物对面,不准停车;

(四)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二十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五)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三十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

(六)大型公共汽车、电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

(七)机动车在夜间或遇风、雨、雪、雾天时,须开示宽灯、尾灯。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第十三条

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对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